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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市场监管局出台《假劣药品认定工作细则(试行)》

2024-05-08 09:14:31 来源:阳光网-阳光报

阳光讯(张永宁 记者 高小雨)为进一步规范和指导药品行政执法工作,统一全市假劣药品认定标准和程序。近日,榆林市市场监管局出台《假劣药品认定工作细则(试行)》(以下简称《认定细则》)。

《认定细则》明确了市场监管部门发现符合假劣药品定义的药品或司法机关商请市场监管部门协助提供假劣药认定意见时,由市市场监管局假劣药品认定工作委员会出具认定意见。明确了认定为假药、劣药,需载明药品质量检验结论的5种情形及无需载明药品质量检验结论的7种情形,明确了根据药品质量检验结论,认定为假药和劣药的具体情形。

《认定细则》的出台,对进一步推动我市行刑衔接工作机制建设,统一了基层执法标准和尺度,加强部门之间的协同联动,提高药品违法案件办理质量产生积极作用。

责任编辑:姬亚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