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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大曝光】典型违法案例——不思悔改!男子酒后驾驶被处罚再次酒驾被拘留

2024-03-14 14:00:50 来源:阳光网-阳光报

阳光讯(徐昌亮 记者 郑玮)2024年03月03日10时37分许,邓某某驾驶陕J9***6号轻型普通货车,从志丹县县城出发,准备驶往志丹县永宁镇柳沟村,当行驶至志丹县双河镇双甄路1公里处时,被志丹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双河中队执勤民警查获。经呼出式气体酒精检测仪对其进行检测,检测结果为41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另查明,2018年07月13日,邓某某因醉酒驾驶被延安市交警支队处罚,其有饮酒驾驶机动车且曾因醉酒驾驶被处罚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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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志丹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依法对邓某某饮酒驾驶机动车且曾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处罚的违法行为处五日行政拘留,并处壹仟伍佰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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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提示:酒后驾驶一旦被查处,其违法行为将会被终身记录,不分何时何地,即使间隔一年、二年或更长时间,饮酒驾驶均属于“再次酒驾”,吊销驾驶证后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此前的酒驾违法信息也不会消除。望广大驾驶人员珍爱生命,远离酒驾!

责任编辑:姬亚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