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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3 20:54:29 来源:阳光网-阳光报
阳光讯(徐昌亮 记者 郑玮)近日,黄龙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接待了一位因交通事故引发纠纷的张某,经询问得知被告王某在驾驶无牌无照摩托车的过程中因观察不够、操作不当将在人行道行走的张某碰伤,后经交警部门认定王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张某在治疗终结后找到王某商量赔偿事宜,双方因赔偿标准分歧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希望法院可以组织双方调解让其尽快获得赔偿。
诉服工作人员了解案件基本情况和张某诉求后,便引导张某通过登录“全国法院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诉前调解平台”申请诉前调解,在登录该调解系统录入相关信息后,通过系统自带的“赔付试算”功能对赔偿事项进行预算,让双方可以了解赔偿项目及赔偿标准,预估自己的诉讼风险,做到“心中有数”,基于“赔付试算”功能,调解员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耐心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协议,王某当即向张某支付了事故赔偿款。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及各类型交通工具的增加,交通事故呈现多发态势,在众多交通事故中占很大比重的是刮擦等小型事故,但是交通事故的处理又涉及到公安、保险、法院等各个单位,为了处理事故,当事人需要来回往返几个单位之间,而“全国法院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诉前调解平台”通过数据共享为事故双方提供全流程处理服务,当事人可以通过该平台自带的“赔付试算”、“文书模板”“诉讼指南”等小工具自行计算损失数额,了解文书书写格式及诉讼指南等一系列与处理事故相关的流程及损失赔偿事宜。在很大程度上减少了当事人的诉累,做到让当事人少跑路,让数据多跑路,简洁高效地化解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