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新闻信息许可证服务编号:61120190002
陕西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9-63907152
2024-01-30 11:35:02 来源:阳光网-阳光报
阳光讯(记者 熊玺 文/图) 1月26日,西安市雁塔法院高新法庭联合漳浒寨街办综治网格中心、漳浒寨司法所,邀请辖区人民调解员、网格员及部分企业代表四十余人开展庭审观摩及座谈交流活动。
针对前期摸排情况,庭审选取了一起易发常见的因房屋漏水导致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原告王某称,因楼上张某房屋漏水,致使其房屋受损,物业公司未及时履责,应向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张某以其未在楼上房屋实际居住为由,拒绝承担赔偿责任。物业公司称其及时派人处理漏水事故,已尽到相应义务,不应承担责任。
承办法官雷君积极引导双方当事人进行事实陈述、提交证据、互相质证,归纳双方争议焦点,庭审过程繁简得当、秩序井然,旁听人员紧跟庭审节奏,“沉浸式”感受法庭的庄重严肃和法律的威严。
通过法庭调查,初步查明了漏水原因,在此基础上,各方对各自的责任有了清醒地认识,但对原告的损失及责任划分仍存在争议,需要进行鉴定,雷君法官向各方释明了鉴定成本及后果,且各方损失都会随着时间流逝而扩大。原、被告经过仔细斟酌,均向法官表达了调解意愿。
“在本次庭审观摩中,不仅让我们学习到了法律知识,还帮助我们厘清了侵权类纠纷的调解思路,让我们受益匪浅。希望法院多开展此类活动,我们将以此为契机,为社区群众提供更优质的服务。”人民调解员沙柳说道。
考虑到该案系邻里纠纷,调解解决更有利于修复邻里关系。经王伟庭长邀请,人民调解员、网格员们踊跃报名参与调解。
在雷君法官指导之下,组织五名人民调解员及网格员对本案进行调解。人民调解员及网格员充分发挥其自身优势,帮助各方分析利弊得失,引导各方换位思考。
在经过一个小时的劝导协商下,当事人从不理解到理解、从理解到认可,最终三方达成和解,签订调解协议并当庭履行,做到了案结、事了、人和,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建立长效机制,雁塔法院高新法庭、漳浒寨街办、漳浒寨司法所及人民调解员、网格员代表进行了座谈交流。
座谈会上,王伟庭长向与会人员介绍了法院在诉源治理、诉调对接等方面的工作举措。同时,朱华副庭长通过选取典型案例进行以案说法,就饲养动物损害、相邻关系、合同等纠纷案件进行了讲解,有效帮助人民调解员、网格员厘清调解思路。最后,各方就如何畅通“三调联动”、促进多元共治等进行了深入交流和探讨。
此次活动凝聚了审判员、人民调解员、网格员“三员”合力,增强了司法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三调”联动,彰显了人民法庭进街道、进社区、进网格“三进”成效。下一步,雁塔法院将坚持能动司法,积极探索创新“枫桥式工作法”,加强诉调对接工作,依托人民法庭“三进”优势,推动多元解纷的诉源治理体系不断健全,及时把矛盾纠纷止于未发、消于萌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