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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16 09:31:33 来源:阳光网-阳光报
阳光讯(徐昌亮 记者 郑玮)近日,志丹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顺宁中队接到大队指挥中心指令称,在志丹县顺宁镇王崖窑村路段处发生交通事故,要求出警。
接警后,中队组织民警立即赶赴现场。经现场勘查发现,驾驶人李某某驾驶宁A8***G 号小型普通客车,从银川市出发,当行驶至事发地时,由于雪天路滑,驾驶人操作不当,致车辆发生甩尾,撞于公路右侧树干后又撞于公路左侧排水沟内,造成宁A8***G 号小型普通客车受损的交通事故。驾驶人李某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之规定,应负此起事故的全部责任。
交警提示:雨雪天气道路湿滑,驾车时一定降低车速,保持匀速行驶,切忌猛打转向盘,猛踩刹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