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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1 14:28:26 来源:阳光网-阳光报
阳光讯(记者 张京)连日来,周至县公安局全面加强禁售禁放烟花爆竹宣传和查处力度,从运输、存储、销售、燃放各个环节,堵塞安全隐患,对易发生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地点、场所开展巡查,着力消除辖区安全隐患,确保全县社会治安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11月28日,周至县公安局治安大队组织民警深入辖区开展摸底排查工作,充分利用电子屏幕、张贴横幅等多种形式,大力开展禁售禁放宣传活动,加强对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的宣传引导。
在排查过程中,民警发现尚村镇某店铺内非法存储20箱烟花爆竹,经调查,该店铺经营者齐某某(女,42岁,周至县尚村镇人)从外地购买多种烟花爆竹,与店内其他商品一起存放在库房内,准备临近春节期间售卖获利,民警当场收缴其全部烟花爆竹,告知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之规定,其行为涉嫌非法储存爆炸性危险物质,给周边企业和居民造成极大安全隐患,28日,周至县公安局依法将其行政拘留。
29日,翠峰派出所民警在辖区某商店内查获烟花爆竹96箱,店铺经营者宋某某(男,43岁,周至县翠峰镇人)被依法行政拘留。
周至公安提醒:禁售禁放烟花爆竹,事关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社会公共安全,事关大气污染防治,事关文明城市的形象,请自觉遵守相关规定,积极参与到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中来,为建设文明周至、平安周至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