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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宝鸡市渭滨区妇联执委张莉同志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

2023-11-07 13:25:37 来源:阳光网-阳光报

阳光讯(记者 张伟)近日,全国妇联印发了《关于表彰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其中宝鸡市渭滨区妇联执委、宝鸡市渭滨区人民法院民三庭庭长张莉同志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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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莉同志现任渭滨区人民法院民三庭(家事审判庭)庭长,一级法官,渭滨区妇联执委。该同志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二十余年,一直默默耕耘在民事审判第一线,一心为民,秉公办案,她所办理的案件多为婚姻家庭、抚养赡养、劳动争议、人身侵权等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案件。近三年,她经手办结案件1400余件,涉及妇女儿童案件800余件,发出人身保护令7份,通过法庭教育、判后矫正、回访帮教等一系列举措,切实维护了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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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案件办理中,她开辟妇女儿童维权绿色通道,实行妇女儿童案件优先,坚持能动司法,积极作为、勇于担当,加强调查取证力度,坚决向家庭暴力等侵犯妇女儿童权益的情形亮剑,同时,延伸审判服务领域,强化妇女儿童普法宣传,运用爱心耐心细心,疗愈疏导妇女儿童心理创伤,倾注司法人文关怀,帮扶救助困难妇女,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家庭美德和优良家风,受到了案件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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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同志业绩突出,多次受到上级表彰奖励,先后荣获陕西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全省人民法院办案标兵、三等功、第七届宝鸡市劳动模范、全市人民法院办案标兵、全市人民法院“院庭长办案”先进个人、陕西省三八红旗手、陕西省新时代马锡五式好法官等荣誉称号,连续三年被宝鸡中院评为调解工作先进个人,多次被推荐为全国巾帼标兵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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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