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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强县高寨子司法所实行“四个举措”强化社区矫正对象监管

2023-10-30 09:54:37 来源:阳光网-阳光报

阳光讯(张曦 记者 李希)为进一步强化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彰显社区矫正刑罚执行的严肃性、权威性和程序性,有效提升教育改造质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颁布实施三周年之际,宁强县高寨子司法所采取以下四项举措积极促进社区矫正工作依法顺利开展。

实行分级监管制度,针对性开展监管。将在册社区矫正对象按照严管、普管、宽管三个等级进行管理,对入矫三个月内的社区矫正对象全部列为严管级别进行管理,三个月期满后考核为良好、合格的,经矫正小组成员评议后报经县局审批,可调整为普管级别进行监管,考核不合格则仍按严管级别进行管理。普管级别的社区矫正对象三个月期满后考核为良好、合格的,经矫正小组成员评议后报经县局审批,可调整为宽管级别进行监管,考核不合格则仍按普管级别或调整为严管级别进行管理。

强化规范管理,严格要求报告报到。针对严管级别的社区矫正对象实行每半月到司法所当面报告一次、接受谈话教育一次;每天通过手机微信报告自己的活动、交往、工作情况;每三天向司法所工作人员发送实时定位报告一次;每半月到司法所参加集中学习警示教育、社区服务、提交书面报告各一次的管理。被调整为普管级别的社区矫正对象,每月到司法所当面报告一次、接受谈话教育一次;每天通过手机微信报告自己的活动、交往、工作情况;每月到司法所参加集中学习警示教育、社区服务、提交书面报告各一次。被调整为普通级别的社区矫正对象,每月到司法所当面报告一次、接受谈话教育一次;每天通过手机微信报告自己的活动、交往、工作情况;每月到司法所参加集中学习警示教育、社区服务、提交书面报告各一次。

严格落实请销假制度,确保行踪清晰可查。凡在册社区矫正对象都只允许在县域内活动,未经批准不得私自离开监管控制范围。因就医、家庭重大变故等正当原因确需离开,在七日内的,需提前三天到司法所出具书面申请,经司法所批准后外出,七日以上经司法所签署意见后报经县局审批。

责任编辑:hanzho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