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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20 14:34:53 来源:阳光网-阳光报
阳光讯(记者 张京)为“节省”酒店运营成本,谋取更多利益,酒店老板竟然对电能表动起了歪心思。近期,周至县公安局在西安市公安局刑侦局的大力支持和业务指导下成功侦破一起特大盗窃电能案,两名犯罪嫌疑人被依法刑事拘留,有力地震慑了窃电领域犯罪苗头。
节省酒店运营开支的“奇谋妙招”
2018年10月份,周至县某酒店实际经营者王某某为“节省”电费开支,在自家酒店的总电表上动起了歪心思,但由于其对电能表构造及原理不了解,便找到熟悉电路的电工张某某,请求张某某帮其想办法节省电费,自己可以给其一定的“好处费”。
王某某为节省开支,张某某为了从中牟利,两人便不谋而合,先后三次对酒店内的电能表进行更换,并对入户电线线路进行改造,使得电能表实际读数远远少于用户真实用电数,以此少交电费,从而达到窃电的目的。张某某先后从中得到“好处费”31000元。
“千里眼”——后台检测数据异常
国网陕西省电力有限公司营销稽查部发挥电力大数据作用,利用系统功能对异常用户进行逐户摸排检查,强化现场问题用户的查处力度。
5月30日,国网陕西省电力有限公司工作人员通过后台监测发现,周至县辖区某商务酒店电流异常,随后省营销稽查中心和其公司用电检查工作人员对该商务酒店的电能表进行现场拆除并加封,送往国网陕西省电力公司计量中心进行测试。经系统数据监测,该户电表有人为打开记录,涉嫌改造线路、窃取电能。
“窃一度电都有记录”,国网市公司营销中心立即向西安市公安局刑侦局报案,请求公安机关对该窃电行为进行依法打击处理。
再隐蔽的窃电手法也难逃法网
接到线索后,西安市公安局刑侦局立即赶赴周至,指导周至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对该案件进行全面侦查,在周至县供电分公司的支持和配合下,多次就该窃电线索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分析研判,提请县检察院提前介入,为案件后期诉讼提供指导。
周至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办案民警经过大量的调查取证、现场勘验、调取相关数据,成功锁定窃电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张某某。
8月23日,民警对酒店经营者王某某进行传唤,在大量证据面前,王某某(男,60岁,周至县二曲镇人)如实交代和承认自己联合辖区电工张某某(男,50岁,周至县二曲镇人)进行改造电线路进行窃电的犯罪事实。
民警将张某某抓获归案后,二人详细供述了其通过将电能表B.C两项短接和更换电能表的方式进行窃电。经测算,从2018年10月份至案发,窃电总计电量为764824KWh,折合应补缴电费464528.50元。
现周至县公安局已依法对王某某、张某某二人进行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三电”(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是国家重要的基础设施和社会公用设施,切实保障“三电”设施安全,事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事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相关规定,偷电行为处罚如下:
第七十一条:盗窃电能的,由电力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追缴电费并处应交电费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二条:盗窃电力设施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电力设施,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