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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16 11:51:15 来源:富县应急
10月16日,富县应急管理局发布行政处罚公告,公告称,为深刻吸取延川新泰煤矿“8.21”瓦斯爆炸事故和贵州山脚树煤矿“9.24”皮带着火事故教训,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中秋、国庆假期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督促煤矿提升安全管理水平,防范安全事故发生。中秋、国庆假期期间,富县应急管理局联合省应急厅驻县督导组对全县7处煤矿开展了全面细致的安全督查检查工作。
检查中共发现安全隐患79条,下发执法文书7份,立案调查处理2起,罚款5万元。其中,富县矿业开发有限公司芦村二号煤矿35KV变电所检修时无警示标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罚款3万元;富县华恒煤业有限公司皮带输送机维护保养不到位导致一氧化碳传感器超限报警4次,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罚款2万元。
针对发现的问题隐患,要求各煤矿企业严格按照“五落实”要求限期整改。同时要求各矿一是深刻吸取近期多起煤矿事故教训,结合企业自身实际,举一反三,切实防范事故发生;二是认真开展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查清、查实隐蔽致灾因素;三是加强风险研判,落实风险分级管控措施,切实提高煤矿发现风险,处理风险的能力,确保煤矿安全平稳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