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新闻信息许可证服务编号:61120190002
陕西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9-63907152
2023-09-27 09:34:43 来源:群众新闻
9月25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湿地保护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陕西省湿地总面积约462万亩,占全省国土面积1.49%。全省共建立以保护湿地生态系统和湿地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16处、国家湿地公园43处、省级重要湿地55处,初步形成了湿地保护网络,湿地保护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陕西在“三区三线”划定中将43个湿地公园,共45460平方公里范围划入生态保护红线;加快推进省级重要湿地认定,积极申报红碱淖晋升国家重要湿地,推动西安田峪河、平利古仙湖等8处试点国家湿地公园验收工作;启动陕西省智慧湿地监测平台建设,在湿地保护区、湿地公园等重点区域逐步建立湿地生态监测(站)点,定期开展监测;严格控制占用湿地,对利用湿地资源的行为和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加强建设项目占用湿地的审查;部署开展保护全省重要湿地生态环境专项监督活动,对55处重要湿地开展监督,督促整改黄河湿地生态保护问题;联合开展“清风”“绿盾”等专项行动,在湿地候鸟保护、水资源保护、污染防治等方面加强联动,共同保护湿地。
报告建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湿地保护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严格落实湿地面积总量管控制度;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加强湿地生态系统的整体性保护和系统性修复;依法将湿地纳入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或自然公园;强化基层湿地管护队伍建设,提高专业化水平,有效提升监管能力;有效发挥林长制、河湖长制作用,建立完善湿地保护协作和信息共享机制;开展联合执法,形成保护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