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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51种慢性病地方病纳入门诊慢特病保障范围

2023-09-15 19:15:55 来源:阳光网-阳光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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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讯(记者 胡凯) 9月15日,陕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办新闻发布会,邀请陕西省医保局副局长史文君,省医保局法规与监督处处长樊海涛、待遇保障处处长余岚出席,介绍陕西省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着力推动医保事业高质量发展有关情况。发布会由陕西省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工作处处长李惠主持。

据史文君介绍,全省医保系统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持续完善基本医保制度。

一是落实全民参保计划,分层分类做好参保动员,不断优化参保缴费服务,截至8月底,全省基本医保参保3718万人,基本医保参保率持续稳定在95%左右。

二是强化医保基金管理,提升基金使用效率,截至8月底,全省医保统筹基金累计结余636.7亿元,个人账户累计结余438.07亿元。

三是持续健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三重制度保障体系,将职工医保、居民医保住院费用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分别稳定在80%、70%左右。

四是统一规范全省门诊慢特病管理,将高血压、克山病等51种慢性病、地方病纳入门诊慢特病保障范围。在全国率先建立特药管理机制,211种特药涵盖恶性肿瘤、罕见病、长期慢性病治疗用药。

此外,近期省医保局、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等7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余岚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相比于往年政策,今年政策的变化主要包括五个方面:

一是参保缴费标准提高。根据国家医保局文件要求,2023年居民医保筹资标准为1020元,其中人均财政补助标准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640元,个人缴费标准达到每人每年380元,财政补助与个人缴费与去年相比均上涨30元。

二是提高困难人员参保资助标准。低保对象、纳入监测范围的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定额资助,各级财政补助之和不低于个人缴费标准的50%,巩固提升定额资助标准,进一步兜牢民生健康底线。

三是延长参保资助人员身份认定时间。各类享受参保资助人员身份认定时间以缴费当年12月31日前各相关部门认定结果为准,确保自然年度内动态新增人员应资尽资,应保尽保。

四是持续完善大学生参保缴费政策。进一步加强大学生参保缴费工作,未参保大学生足额参保缴费后,次月享受医保待遇;省级文件印发后,各统筹区可同步实施大学生参保缴费工作。

五是设置参保缴费补缴期。集中缴费期为2023年9月至2023年12月20日(具体时间以各统筹区发布时间为准),待遇享受期为2024年全年。补缴期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待遇期为缴费后次月起。

发布会上,史文君表示,下一步,全省医保系统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效,持续强化政治机关建设,稳步提升待遇保障水平,深入推进医改惠民,不断加快医保公共服务能力和信息化标准化建设步伐,让医保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三秦百姓。

责任编辑:雯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