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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19 13:21:44 来源:阳光网-阳光报
阳光讯(记者 梁萌 通讯员 宁静)7月17日上午10时许,公安灞桥分局纺织城派出所四棉社区暖心警务会客厅值守民警接到张女士求助,称其室友刘某自16日下午5时给她留下一张写有“我被公安局带走了”的纸条后,就一直无法联系上。因为自己平时经常看到社区警务队民警在小区微信群中转发的“灞桥公安话防范”、“警社共治筑平安”等宣传资料,怀疑室友被诈骗分子欺骗。
此时,民警同时接到辖区某酒店治安协理员反映,称其酒店昨天晚上有一女士入住酒店时表现异常,在办理登记时手机一直与他人保持着视频通话,见人也躲躲闪闪,而且自从昨天晚上入住酒店后就没有离开过房间。民警结合张女士和治安协理员反映的情况,立即联系案件办理队民警对刘某的轨迹进行调查分析,发现刘某16日晚上登记入住了治安协理员所提供的某酒店。
民警立即赶往某酒店找到刘某,敲开门的一瞬间,民警一把“抢过”刘某的手机,一边查看一边连声询问“转账了没有”“下载了什么软件”,刘某神情惊诧,恍惚中低声回答道“还没有”,听到刘某的回答,民警悬着的心总算放了下来。随后民警对刘某的六张银行卡也进行了保护性止付,使其卡内13万元免遭损失,此时距离张女士求助还不到半小时。
在之后对刘某的询问中民警了解到:16日下午,刘某接到自称是某公安分局民警(广东口音)的电话,称其参与了一起金融诈骗案,要求刘某找一酒店先去待着,等查清案情后才能离开酒店,要求刘某下载ZOOM共享视频一直与对方保持通话,并一再强调不能向家人和朋友透漏案情,并打开手机勿扰功能。
民警介绍说,“你好,我是***公安局的民警”“你的银行卡涉嫌洗钱、诈骗”“你的身份证异地使用”“你涉嫌刑事犯罪被通缉了”……这些是典型的冒充公检法诈骗来电开场白,但是依旧有人上当。
民警提醒:
1.如遇诈骗,请及时报警求助,切勿病急乱投医。
2.公检法等机关绝不会采取电话、短信、微信、QQ等形式进行案件处理。
3.凡是通过网站或者APP出示的带有“公检法”的名称标记的通缉令、拘捕令、警官证,都是诈骗!
4.公安机关在逮捕时,必须当面出示逮捕证,通过传真、网络发送的,都是诈骗!
5.公检法等机关没有所谓的“安全账户”、“验资账户”,也不会要求个人进行转钱操作。
6.个人的银行账户密码、短信验证码是个人账户资金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切勿告诉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