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3-24 15:08:54
来源:阳光网—阳光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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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讯(记者 芮扬 通讯员 魏振刚 刘嘉欣)近年来,岐山县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部署安排,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立足工作实际,强化责任担当,整合资源力量,聚焦矛盾纠纷突出问题,探索实施“243”模式(以县镇两级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为依托,以“三化”筑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基础,以“三做”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体系),推动多元化解、源头治理,不断提升社会治理效能,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显著提升。2022年,全县共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435件,省测中人民群众对平安建设满意度达到98.06%,同比上年增幅0.25%。
高位推动,打造县镇两级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
一是拧紧责任链条。按照市委平安办《宝鸡市县级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规范化建设指引》《县镇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标识规范》要求,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任组长,县委政法委副书记及县司法局、信访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的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综治中心,统筹、协调、指导县、镇两级矛调中心建设及日常运行工作;镇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主任由镇党委书记兼任,政法委员主持日常工作,推动工作任务落实。
二是注重顶层设计。县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设在县信访局一楼,依托县信访便民服务大厅和综治中心服务窗口及场所,集成综治中心、信访接待中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诉讼服务中心、检察服务中心等职能,按照“1+4+1”模式运行,即设置一个导引服务台,配置信访接待、纠纷化解、法律服务、综合服务四个基本功能区和心理服务一个特色工作室,县级政法各单位及自然资源、退役军人、住建、人社等部门采取常驻、轮驻、随驻等方式入驻办公,配备常驻工作人员8—10名。镇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根据各镇实际情况,依托便民服务大厅或镇司法所建设,整合综治中心、法律服务站、调委会、法庭、派出所等资源力量,镇各站办所以常驻、轮驻、随驻方式入驻办公,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
三是规范实体运行。全县1个县级、9个镇级矛调中心实现了“六有四统一”的规范化建设(即有牌子、有场所、有人员、有制度、有经费、有考评,统一平台名称、标牌标识、基本功能、运行制度)和常态化、实体化运行,做到全县矛盾纠纷“一站式接待、一单式服务、一揽子解决”,努力打造服务群众的“暖心驿”、矛盾纠纷的“终点站”、平安建设的“桥头堡”。
织密网络,筑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基础
一是矛盾纠纷化解主体多元化。充分发挥县委平安办牵头抓总、依法治县办强化法律服务和基层调解、信联办协调解决信访突出问题三大作用,凝聚公检法司、信访、退役军人及民政、住建等单位及镇各站办所派员常驻、轮驻、随驻县镇矛调中心,指导参与诉调、访调、警调、检调等多元调解,提高矛盾纠纷调解质效和公信力,实现调解、信访、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有机衔接,以矛盾纠纷多元“大调解”格局促全县“大平安”。
二是矛盾纠纷化解方式融合化。坚持政治引领、法治保障、德治教化、自治强基、智治支撑“五治”融合,以推行“十小自治”工作法(建立“小清单”、搭建“小平台”、制定“小公约”、办好“小事务”、化解“小矛盾”、维护“小治安”、组织“小活动”、开展“小帮扶”、开设“小讲堂”、建好“小阵地”)为抓手,凝聚民政、住建、司法等力量推动基层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方式有机融合,形成了“四化四事”、“三包六管九必谈”、“四维度三延展”等镇村(社区)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品牌,从源头上有效预防矛盾纠纷发生,达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
三是矛盾纠纷排查网络精细化。按照“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全面覆盖”的工作要求,整合党建、民政、综治等多网格为一网格,建立形成“网格长-网格员-楼栋长-单员长”的四级网格管理服务体系,充分发挥88名社区网格员、1578名楼栋长、4598名单元长,106名村级网格员、1200余名村民小组长,5000余名平安志愿者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开展全方位、全天候、拉网式排查;广泛组织宣传矛盾纠纷化解成功的典型案例,引导贤能达人、党员干部、社会组织成员等积极参与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打通矛盾纠纷排查“最后一米”,织密多元化矛盾纠纷排查网络,确保矛盾纠纷及时排查,纠纷化解及时跟进。
四是矛盾纠纷化解队伍专业化。充分发挥全县10个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职能作用,提升交通事故、劳动仲裁等专业矛盾纠纷调解质效。将有威望、懂法纪、会处事、能调解的“五老”人员(老干部、老党员、老教师、老代表和老军人)充实到调解队伍,提升调解队伍公信力。定期对调解员进行能力培训,全面提升调解员业务水平。通过发放案件调解补贴、开展调解员等级评定、表彰优秀调解员等措施,提高调解员工作荣誉感和积极性;目前,我县已审核发放案件补贴3.54万元,评定二级人民调解员4人、三级人民调解员46人、四级人民调解员155人,打造了一支有威望、素质高、专业强的多元化调解队伍。
多措并举,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体系
一是做到闭环管理。县镇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制定“一站式”受理工作流程图、职责任务清单并上墙公开,建立接待受理、登记流转、调查核实、调处化解等工作规程,健全矛调中心日常管理、工作人员行为规范、文明服务等多项制度,形成即接即办、分流交办、全程督办、结果反馈、公开监督及评价回访的工作闭环,实现了矛盾纠纷调处中心规范有序运行。
二是做到“三色”预警。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红、黄、蓝“三色”预警管理机制,对群众信访、申请调解、排查掌握、上级交办等渠道收集的矛盾纠纷建立台账,逐一研判会商后实行分级精准动态管理,分类施策。对风险突出的矛盾纠纷实行红色预警,由县级分管领导、镇部门主要领导、村(社区)书记包抓、专班专办;对复杂性矛盾纠纷实施黄色预警,由相关责任单位分管领导、村(社区)两委包抓,专人专办;对一般性矛盾纠纷实施蓝色预警,实行专人盯办、属地负责。
三是做到动态清零。对建立的矛盾纠纷“三色”台账及时动态更新,跟踪督办,推动“事要解决、身心双解”,做好矛盾纠纷调处“动态清零”。 村(社区)矛盾纠纷随时上报,镇矛盾纠纷周研判、滚动上报,县矛盾纠纷月研判、分流、上报;已化解矛盾纠纷风险等级降为绿色。自“三色”预警机制运行实施以来,岐山县共排查矛盾纠纷66件,其中红色6件,黄色9件,蓝色51件,化解转绿42件。
下一步,岐山县将继续完善推进矛盾纠纷调处化解“243”模式,以“小”矛盾调处助力“大”平安建设,打造“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的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强力保障全县社会大局平安稳定,助力经济社会发展高质量发展。
编辑:芮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