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3-20 17:24:17
来源:阳光网—阳光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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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里的李大爷去镇上卖水果,在路口看到新开了一家“水果银行”,门口许多村民都在搬运水果,一位身着西装的男子在门口吆喝:“大爷好,今年收成怎么样,可以把果存我们这来,给你换个存折,你可以随时来取,取果取钱都成!”
李大爷想到自己一趟趟地卖水果十分辛苦,这下可以直接换成“存折”,岂不是很省事?便果断将仓库的水果全部拉到这家“水果银行”,填了自己的身份证信息并如愿以偿拿到一份“存折”,西装男子说“大爷,您这水果看着真不错,包装一下定能卖个好价钱!要不您给投资500,我们卖得好了给您还10001”李大爷看着男子整洁的西装,和门口的“水果银行”门牌,想着既然是“银行”那肯定是正规机构,随即从口装掏出500元,交给了西装男子,并签了一份“投资合同”。西装男子说,“大爷,放心吧,保证没问题,卖出去了我和您联系!”
一个月以后,大爷拿着“将折”想去取点现金。到了镇子以后发现“水果银行”已人去楼空,许多村民手里都拿着“投资合同”不知所措,这才意识到是被骗取了钱财。
“银行”字样使用规定
我国《商业银行法》第十一条规定,未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等商业银行业务,任何单位不得在名称中使用 “银行”字样。
中国银保监会、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规范“银行”字样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银保监规[2022]18号)其中明确:
未经银保监会及其源出机构批准,任何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得在名称中使用“银行”字样,国际金融组织、中央银行、多边开发机构与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对于违法使用“银行”字样的行为,根据违法行为具体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七十九条规定,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对于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等情形,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规定,依法进行处理。涉赚犯罪的,依法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开篇故事中,“水果银行”属于违法使用“银行”字样,是利用群众对“银行”字样的公信力,打着“银行”旗号,借用类似银行存折、产品投资等躯壳,隐瞒实为非法集资的违法犯罪行为,骗取群众钱财。
其实现实生活中,还存在许多名为“粮食银行”、“时间银行”、“爱情银行”等商户、网站,实际上相关名称完全可以用“宝库”“仓库”等其他名称替接,既满足合规要求,也不影响正常业务的开展。
除“银行”字样以外,《通知》中也明确,违法违规使用“总行”“分行”“支行”“农商行”“城商行”“农村信用社”“城市信用社” “储蓄所”“资金互助社”等字样,仿冒银行机构营业场所装潢、网站外观、移动互联同应用程序外观和标志等情形,欺骗或者可能误导金融消费者的,参照本通知要求进行整改;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有关规定进行行政处罚。
各银行保险机构应履行金融消费者教育宣传责任,将相关法律法规纳入金融知识教育宣传内容中,提示广大群众提高防范意识,保护好自身利益,避免掉入骗局陷阱。
编辑: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