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3-01 11:34:15
来源:阳光网-阳光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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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讯(记者 张京)2月28日,西安市公安局鄠邑分局发布公告称,该局在办理“郑某某被诈骗案”过程中查实,受害人郑某某被骗的部分资金转至银行账户:6217003270001915909(户名:张世昌,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目前,该涉案账户已被公安鄠邑分局依法冻结,冻结金额22556元。
根据《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第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二款和《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之规定,该局拟将办理的“郑某某被电信诈骗案”涉案银行卡(卡号:6217003270001915909,开户名:张世昌)冻结的资金按比例返还给受害人郑某某20207.8元。
现对上述涉案账户部分冻结资金返还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30日。公示期间,被害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等如有异议,可与西安市公安局鄠邑分局联系。
联系人:张警官、夏警官
联系电话:029-84812086
编辑:马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