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2-28 20:01:53
来源:阳光网-阳光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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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讯(记者 郭璟霖 通讯员 王怡丁)近期,西安市公安局浐灞分局广运潭派出所和浐水西路派出所先后救助两只野生鸟类,经鉴定系国家“三有”保护动物。民警提示,市民朋友如发现受伤、行动不便的野生动物时,请勿驱赶、投喂或擅自施救,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林业部门、动物保护机构等部门求助。
2月24日11时许,广运潭派出所所民警在出警过程中发现灞柳西路与金柳路十字路边有一只疑似受伤的野生鸟类蹲坐在路边。民警上前查看,该鸟不会躲避可能受伤,民警随即将此鸟带回所内。
经查证,此鸟名为夜鹭,系国家“三有”保护动物、陕西省重点保护动物。经联系灞桥区野生动物保护站工作人员对其进行健康检查后确认该鸟存在伤情,民警随即将其送往野生动物保护站进行救治。
2月7日,浐灞分局浐水西路派出所民警接到热心市民张女士报警电话称,在灞河滩涂上发现一只鸭子,待在岸边疑似受伤。民警赶到后,发现这只鸭子身长20厘米左右,头部呈墨绿色、通体为黑灰色,趴在河边无法动弹。
将它接回派出所后,民警联系了西安市农业农村局,经专业人员鉴定,这只鸭子学名为绿头鸭,系国家“三有”保护动物。2月8日派出所将它移交给西安世博园野生动物救护站进一步救治,待这只绿头鸭翅膀恢复功能后将其放生。
编辑:徐瑞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