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0-08 19:33:59
来源:阳光网-阳光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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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讯(记者 赵小康)宝宝出生后,意味着很多事情要着手准备了,爸爸、妈妈们要尽快帮宝宝们把人生第一份档案——《出生医学证明》及时办理!
《出生医学证明》就是人们常说的出生证,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出具的,证明新生儿出生状态、血亲关系以及申报国籍、户籍取得公民身份的法定医学证明,是宝宝出生后的“人生第一证”。
新生儿起名
父母在给新生儿起名时要仔细考虑,新生儿姓氏应当使用规范汉字,符合公序良俗,可以随父姓或母姓,取名除了姓氏可以保留异体字外,禁止使用繁体、异体、冷僻字登记姓名。《出生医学证明》一经办理,不得更改。
核对信息
新生儿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时间等。
父母信息,姓名、国籍、民族、身份证编号、家庭住址(以身份证、户口本所载地址为准)等。
所需准备材料
首次签发需提供的资料:出生一个月以内办理所需提供资料
1. 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在出生证明办理处领取)。
2. 新生儿姓名(一经签发,不予更改)。
3. 新生儿亲生父母双方的户口本原件、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 出院结账单。
5. 除新生儿母亲外其他人办理请同时携带办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新生儿母亲授权委托书(双方签字按手印),委托书由办理出生证人员发放。
出生超过一个月办理所需提供资料
1. 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在出生证明办理处)。
2. 新生儿姓名(一经签发,不予更改)。
3. 新生儿亲生父母双方的户口本原件、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 出院结账单。
5. 父母双方超过一个月未办理《医学出生证明》情况说明一份(签字并按手印)。
6. 除新生儿母亲外其他人办理请同时携带办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新生儿母亲授权委托书(双方签字按手印),委托书由办理出生证人员发放。
出生超过一年办理所需提供资料
1. 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在出生证明办理处领取)。
2. 新生儿姓名(一经签发,不予更改)。
3. 新生儿亲生父母双方的户口本原件、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 出院结账单。
5. 尽可能新生儿母亲本人办理,除母亲外其他人办理请同时携带办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新生儿母亲授权委托书(双方签字按手印),委托书由办理出生证人员发放。
6. 父母双方超过一个月未办理《医学出生证明》情况说明一份(签字并按手印);提供新生儿未上户的相关证明(户籍处出具的户籍证明,新生儿父母若在同一户籍处只需出具一份新生儿在本户籍未上户的相关证明;如果新生儿父母没有在同一户籍处,则需要在父母双方的户籍处各出具一份新生儿在本户籍未上户的相关证明)。
7.新生儿母亲病例中婴儿记录单复印件一份。
咸阳市中心医院《出生医学证明》办理流程
在咸阳市中心医院产科出生30天内新生儿,门诊2部二层妇产科诊区出生证办理处办理;
办理出生证时,需提供出院结账单,新生儿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非新生儿母亲办理出生证时,提供母亲签字的委托书及领证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填写《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提供夫妻双方户籍地址,不得涂改;
办理后认真核对出生证明打印的信息,核对无误,方可在门诊医技办公室盖章;
出生证办理后,在户籍所在部门办理户籍,请妥善保管,信息不可涂改。
《出生医学证明》丢失补办说明
凡在市中心医院出生新生儿补办出生证时,须母亲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在门诊2部二楼妇产科诊区南侧第一个房间出生证办理处,由出生证办理人员核查无误后提供分娩资料,备齐所有资料后前往咸阳市渭城区卫生健康局补办;1996年1月1日以前出生的人口一律不补发《医学出生证明》,如出国等需要出生证明时,可根据当地有关规定办理出生公证等手续。
每周星期一、三、五
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6:00
门诊2部二层(法定节假日系统关闭,均不予以办理)
注意事项:
1. 身份证过期、消磁、有破损均无法办理 。
2. 港澳台居民在我院分娩可凭借居住证明、居民身份证、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居民户口簿办理;外籍人士请携带护照原件及复印件办理。
3. 新生儿父母或监护人必须提供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不得借用、伪造身份证件,否则由此而引起的法律纠纷或带来的不便,由新生儿父母或监护人自己承担。
4. 出生医学证明分正页、副页和存根,正页由新生儿父母或监护人妥善保管,副页交户籍登记机关作为出生人口登记的凭证,存根由签发机构存档。在办理户口登记之前,正页与副页不得私自拆切,否则将成为无效证件。
编辑:卜雅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