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9-24 17:08:17
来源:阳光网-阳光报
分享到
阳光讯(记者 殷彤)证件不齐全。交房是很多购房者最期盼的一个环节,根据法律规定,开发商交房时需要有建筑部门出具《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如果开发商在交房时不具备这些文件属于违约行为,购房者有权要求退房。
逾期交房。逾期交房是指超过规定时间交房,这类违约情况比较常见。现在大部分的楼盘都是期房,比较常见的风险就是逾期交房。因为现在很多购房者处于租房阶段,开发商逾期交房就意味者购房要推迟入住新房,增加了购房者的经济压力。
擅自变更房屋设计。如若购房人收房后发现房屋有多处与合同约定情况不符的,比如弧型窗变成平面窗、水电气未能到户等等,这就属于开发商的违约;如若只是较少的质量瑕疵导致与合同约定不符的,则可要求开发商整改。
不合理的收费。购房时可能存在开发商收取不合理的费用,比如开发商强制收取一年以上的物业管理费、收取超出公摊部分的费用等等,如开发商有以上这些行为,则属于开发商违约。
宣传与所交付的房不一致。大部分购房者都是因为看中了开发商宣传中的房子才购买的,但如果所交付的房子在地理位置、基本价格、面积、户型、装修标准、小区绿化、物业管理、周边配套等情况中与实际不符的,应当视为违约。记者 殷彤
编辑:佳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