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新闻信息许可证服务编号:61120190002

陕西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9-63907152

新闻热线:029-86253335

二手房出现质量问题应由谁负责?

2019-08-27 14:58:39 来源:阳光网-阳光报

  阳光讯(记者 张一帆)除了新房之外,很多人也会选择购买二手房。由于二手房毕竟是被人居住过,难免会有一些问题存在,例如购房者在买房之前就出现过质量问题,有些卖家会对房屋的质量问题进行隐瞒。那么二手房出现质量问题应由谁负责?
  
  原房主负责  大多数二手房的质量问题都和原房主有关。如果原业主在出售二手房的时候为了卖出高一点的价格,故意隐瞒房屋存在的问题,这种情况可以要求原业主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请求原业主出来协助整改房屋,故意隐瞒和不愿意合作的,也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来维权。
  
  中介公司负责 按照相关规定,二手房在进行交易的时候中介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依照合同规定,居间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解除购房合同  如果是比较严重的房屋质量问题,在维修之后得不到彻底的解决并影响居住的话,购房者可以和卖家协商解除购房合同要求退款,建议一定要认真阅读房屋买卖合同的约定。
 
编辑:佳佳